中新網廣州11月6日電 (記者 索有為)記者6日獲悉,被媒體廣為關註的廣東陸豐“墳爺”林耀昌在檢方批捕將近一年三個月後,終於被檢方提起公訴。而在正式公訴前,林耀昌已經被取保候審。
  據悉,2013年3月,廣東陸豐潭西鎮原潭東村委會主任林鍵國實名舉報林耀昌違規經營公墓斂財數億元,引發各界關註,林耀昌也被媒體稱為“墳爺”。4月3日,陸豐警方對林耀昌立案偵查,並於4月14日發出“網上追逃令”。7月16日,網上追逃3個多月的林耀昌被警方抓捕歸案。8月23日,“墳爺”因涉嫌非法占用農地被檢方正式批准逮捕。汕尾市公安局此前表示,林耀昌涉嫌占用農用地罪案於2014年2月17日偵查終結並移送起訴。經廣東省高級法院指定管轄,該案由東莞市第二市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後被東莞市第二市區檢察院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
  實名舉報人林鍵國6日向記者證實,東莞市第二市區檢察院5日下午正式答覆其林耀昌被公訴。記者看到,東莞第二市區檢察院的答覆函稱,應當以非法占用農地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已於日前向東莞市第二法院提起公訴;同時,林某忠(林耀昌之兄)犯罪情節輕微,依法決定對林某忠不起訴。
  即將面臨審判的“墳爺”目前還有巨額銀行貸款逾期未還。陸豐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訴其欠款近2800萬一案,於8月21日開庭審理。當時,林耀昌還在東莞市第二看守所收押。庭審期間,原、被告雙方當事人對案件事實證據及標的均沒有爭議,林耀昌對其提供的擔保也予以承認。
  另外,中國銀監會汕尾銀監分局此前出具的正式答覆函表明,與林耀昌有關聯的陸豐長城投資公司在2013年6月29日向陸豐農信社貸款780萬,到期日期為2014年的6月25日。而2013年6月29日,林耀昌正在被警方網上追逃中。
  中國銀監會汕尾銀監分局的公函還稱,在陸豐農聯社,林耀昌及其相關貸款共6戶8筆,貸款餘額7830萬元,餘額約7683.86萬元,該8筆貸款存在本金或利息逾期情況,均以形成不良貸款。目前,陸豐農聯社已提起法律訴訟貸款6戶7筆7050萬元,均已被陸豐市法院受理。
  實名舉報人林鍵國6日還表示,東莞第二市區檢察院明確告知林耀昌在公訴前被取保候審,他獲悉此情感到震驚。另外,國家八部委在2008年聯合印發的(民發2008)203文件明確,“公益性墓園對外經營的應按非法轉讓處理,對違反價格管理出售(租)行為公安機關應立案偵查追究經營者的法律責任”。2013年,廣東省民政廳查實“墳爺”對公益墓園存在非法轉讓行為,處沒收非法轉讓所得金額900萬元,並移送汕尾市警方調查認定,但林耀昌並未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公訴。(完)  (原標題:廣東"墳爺"被公訴 被追逃時仍產生關聯貸款78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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