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訊 記者馬超 通訊員新軒 都覺得人活著錢花完了是一件很苦惱的事,可是,有時候人死了,錢沒花完也比較麻煩。近日,江蘇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蹊蹺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原告是一位常年住在敬老院里以從事喪葬服務為業的孤寡老人,而被告竟是一位在借款日之前就已經去世的八旬老太。
  今年8月的一天,李老漢來到新沂法院對借他錢的張老太提起訴訟,稱今年6月25日張老太向他借了2萬8千元錢,約定一個月還,結果過了一個月了還沒還,現請求法院判決其償還。
  承辦法官覺得事情很奇怪,2.8萬元對於一個八旬的老太來說不是一個小數目,她怎麼會在一個月內需要這麼多的錢?而李老漢怎麼也敢借給他?
  為了慎重些,承辦法官按照訴狀地址到被告張老太家走訪,卻發現張老太早已去世。而且去世日期竟然在借款之前。也就是說,李老漢起訴的是個已經去世的人!
  為了瞭解案情,法官找到了案件的原告李老漢,面對法官的詢問,李老漢顯得有些緊張,並對一些相關細節的問題支支吾吾,最後說自己喝了酒腦子不清醒,等第二天再到法院說明情況。
  第二天一早,陪同李老漢一起出現在法官面前的還有張老太的子女,面對法官他們仔細說出了事件的來龍去脈:母親沒有借錢,他們之所以讓李老漢起訴母親是因為母親生前留了一本存摺,裡面有2萬8千元錢,等母親去世後,子女想把存摺里的錢取出來作為遺產分割繼承,可是當他們到銀行取款時,發現沒密碼根本無法取款,只得回家。
  後來,他們和鄰居閑聊時,得到同村的“明白人”指點,說到法院去打個官司,法院可通過劃撥把錢劃給當事人,不需要掌握存摺或密碼。
  於是,他們便找到了為母親操辦喪事的李老漢,請他出面編造母親借他2萬8千元錢的借款事由,假如法院判決李老漢勝訴,就可以通過張老太的銀行賬戶直接把這筆錢划到李老漢的賬上,他們也就可以順理成章地拿到這筆錢。他們還承諾事成之後給李老漢支付一定報酬。
  承辦法官瞭解事情的原委,並對原告和被告子女的陳述進行核實後,嚴肅批評他們的錯誤做法,並稱這是虛假訴訟。承辦法官還指出進行虛假訴訟的社會危害性以及會對其個人造成的不利後果,並依法對其進行訓誡。原告和被告子女在得知其行為所應承擔的責任後,也做出了深刻檢討,對自作聰明、弄巧成拙的荒唐行為悔恨不已。最終,這起案件以撤消訴訟結束。  (原標題:母親去世留2.8萬存款 子女為分割遺產導演“活人告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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